参展重要提示为了更好的服务参展单位,创造和谐的展览环境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 一、 展会期间展台音量必须控制在 70 分贝之内,若提醒仍未改正,主场将直接切断展台 电源,若继续使用音响设备, 必须签署音量保证书。 二、 馆内展台搭建限高 6m,馆内不允许搭建二层结构。 使用黏合剂,胶粘物做任何装饰。 四、 馆内不允许明火作业,不允许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及腐蚀物质进展馆施 工。 五、 特装展位上要配备灭火器,每 50 平米不少于 2 具(4KG 以上)依次类推。 时间: 11 月 2 日,逾期将收取加急费。 营造良好的展览环境,需要所有参展单位的共同努力,请各参展单位共同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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